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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6日起,出口欧盟CE认证产品需提供欧盟代理人信息

发布:2022-07-29 10:27,更新:2023-02-13 09:40

2021年7月16日,出口欧盟CE认证产品需提供欧盟代理人信息

 

按照欧盟新商品安全法规《市场监管法规(EU)2019/1020》要求,自2021年7月16日起,大部分带有CE标志的商品在欧盟境内(除英国以外)需要欧盟负责人作为其商品合规的联系人。欧盟国家的电商卖家也陆续收到了亚马逊邮件,要求产品上带有CE标志的卖家均要按时上传欧代信息,否则商品可能无法通关、产品页面无法展示、不合规商品甚至会被下架。

  欧盟代理人要求:

  1、制造商在欧盟境内;

  2、进口商(针对制造商不在欧盟境内的情况);

  3、欧盟内成立的授权代表(由制造商以书面形式授权欧盟内负责人,代制造商履行责任,在市场监管机构要求时向其提供授权书);

  4、产品的服务提供商,如电商平台。

  欧盟代理人的主要职责:

  1、确保产品符合所有适用的欧盟法规要求,并保存好DOC符合性声明和技术文档;

  2、当监管当局有需求时,用对方能理解的语言提供所有相关产品资料;

  3、当发现产品有潜在风险时,主动跟监管当局汇报;

  4、针对不合格的产品,需要与监管当局一起实行相关补救措施。

  产品和包装上显示的欧代信息:

  如下3项信息需体现在产品上,或包装上,或随产品一起出货的文件上

  1、公司名或欧盟代表的姓名;

  2、注册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识;

  3、联络方式至少包含通信地址。


联系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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